1、监理工程师
(一)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(或高等职业教育),从事工程施工、监理、设计等业务工作满 4 年。
(二)具有工学、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,从事工程施工、监理、设计等业务工作满 3 年。
(三)具有工学、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,从事工程施工、监理、设计等业务工作满 2 年。
(四)具有工学、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。
经批准同意开展试点的地区,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,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。
2、造价工程师
一级造价工程师:
(一)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(或高等职业教育)学历,从事工程造价、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4 年;具有土木建筑、水利、装备制造、交通运输、电子信息、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(或高等职业教育)学历,从事工程造价、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5 年。
(二)具有工程造价、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(认证)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,从事工程造价、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3 年;具有工学、管理学、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,从事工程造价、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4 年。
(三)具有工学、管理学、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,从事工程造价、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2 年。
(四)具有工学、管理学、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。
(五)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,从事工程造价、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1 年。
二级造价工程师:
(一)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(或高等职业教育)学历,从事工程造价、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1 年;具有土木建筑、水利、装备制造、交通运输、电子信息、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(或高等职业教育)学历,从事工程造价、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2 年。
(二)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;具有工学、管理学、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,从事工程造价、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1 年。
(三)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,从事工程造价、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1 年。
3、一级建造师
(一)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。
(二)取得工学门类、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,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。
(三)取得工学门类、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,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。
(四)取得工学门类、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,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。
4、注册安全工程师(中级)
(一)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5 年;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6 年。
(二)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3 年;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4 年。
(三)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2 年;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3 年。
(四)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1 年;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 年。
(五)具有博士学位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1 年。
(六)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3 年。